
公告日期:2022-07-28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处罚处理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否
行政监管措施
2 其他 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可能被终止 否
挂牌的风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主
体沈根其、张伟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关于对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沈根其、张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7 号)》,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挂
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沈根其作为公司董事长,张伟作为董事会秘书,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六十七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对公司、沈根其、张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2、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支付会计师事务所费用,会计师事务所
未对公司 2021 年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审计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均未完成,故公
司无法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含)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上述情形已触发《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规定的强制终止挂牌条件,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针对挂牌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事项,全国股转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给予纪律处分、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主办券商已于2022年6月30日发布风险提示性公告,
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发布风险提示进展公告。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已触发《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规定的强制终止挂牌条件,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向投资者揭示风险。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沈根其 联系电话:0898-66714176
券商联系人:范玲玲 联系电话:010-56673770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关于对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沈根其、张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7 号)》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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