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30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终止股票挂牌决定后
未提出复核申请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沉香”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否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出具的《关于终止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后在
复核申请期限届满前未向全国股转公司
提交复核申请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全国股转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向海南沉香出具《关于终止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2]472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
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2年9月7日起复牌,并于2022年9月22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海香”。
公司在复核申请期限届满前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22年9月22日起终止挂牌。
主办券商告知公司相关人员需针对上述未提出复核申请事项准备信息披露文件,但公司未提供信息披露文件。现主办券商以风险提示公告的形式披露公司收到终止股票挂牌决定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事项。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可能导致公司被终止挂牌。
公司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已触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规定的强制终止挂牌条件。全国股转公司已出具《关于终止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公司在复核申请
期限届满前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 2022 年 9 月 22 日起
终止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在复核申请期限届满前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
2022 年 9 月 22 日起终止挂牌。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依法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及其他股东权益,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向投资者揭示风险。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及主办券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沈根其 联系电话:0898-66714176
券商联系人:范玲玲 联系电话:010-56673770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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