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34166 证券简称:杰事杰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合肥杰事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合肥杰事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杰事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合肥杰事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及资料,我们认为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通过本议案。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及资料,我们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3-020
经审阅议案内容及资料,我们认为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发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制度仅适用于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因此,我们同意通过本议案。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及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并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因此,我们同意通过本议案。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事前了解并审阅议案内容及资料,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事前认可该事项,同意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审议《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关于聘请首席科学家并确定其薪酬标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及资料,我们了解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杨桂生为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担任中国科学院大学、浙江大学和合肥工业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工程塑料研究室荣誉研究员。我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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