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9
华安证券
关于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安证券作为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主办券商未能收到鸿立光电公司关于披
露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申请,亦未能收到公司关于延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的
申请。持续督导人员已通过电话联系鸿立光电董事长张昆鹏先生,对方未回复
年报披露安排计划。公司相关停产停工、无法经营情况详见 2019 年 7 月 17 日
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董事长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如公司不能
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之前(含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
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第一个转让日起被暂停转让;若公司不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前(含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
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鉴于鸿立光电仍处于经营停滞的状态,主办券商将会继续保持与公司实际 控制人的联系,如有新的风险事项将会第一时间发布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鸿立光电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作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华安证券
2021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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