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7-13 17:41:27 股吧网页版
鸿立光电:华安证券关于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13


华安证券

关于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安证券作为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2 收到终止挂牌决定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立光电”、“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
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 (股转系统发(2021)860 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决定》”),详细内容见主
办券商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发布的《华安证券关于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提出复核申请

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发布之日,鸿立光电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 请,根据《终止挂牌决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 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属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
被受理的情形,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复牌,并于 2021 年 8 月 4 日
终止挂牌,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2、公司股票复牌情况

根据《终止挂牌决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复牌。(1)停牌
事项最新进展:公司仍未按要求披露 2019 年半年报,现已收到全国股转公司 出具的《终止挂牌决定》;(2)停牌期间主要工作:公司经营停滞,公司董事长 张昆鹏先生断续失联,信息披露工作难以开展;(3)对公司影响及后续安排: 主办券商人员已无法联系挂牌公司负责人,主办券商将严格按照《终止挂牌决 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终止挂牌期间的持续督导义务,接受投资者 咨询,并以风险提示公告的形式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终止挂牌事项。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将对鸿立光电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 变更为“摘牌鸿立”。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鸿立光电的持续督导义务,恢复交易期间及终止挂牌 后,主办券商将接受投资者咨询,了解公司及股东诉求,听取股东的建议,并 将采取措施争取使股东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挂牌公司联系人:张昆鹏

联系电话:18667837628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疏孟宇

主办券商投资者咨询电话号码:13515601366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 做出投资决策。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终止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
发(2021)860 号)

华安证券
2021 年 7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