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13
华安证券
关于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安证券作为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2 收到终止挂牌决定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立光电”、“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
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 (股转系统发(2021)860 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决定》”),详细内容见主
办券商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发布的《华安证券关于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提出复核申请
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发布之日,鸿立光电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 请,根据《终止挂牌决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 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属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
被受理的情形,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复牌,并于 2021 年 8 月 4 日
终止挂牌,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2、公司股票复牌情况
根据《终止挂牌决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复牌。(1)停牌
事项最新进展:公司仍未按要求披露 2019 年半年报,现已收到全国股转公司 出具的《终止挂牌决定》;(2)停牌期间主要工作:公司经营停滞,公司董事长 张昆鹏先生断续失联,信息披露工作难以开展;(3)对公司影响及后续安排: 主办券商人员已无法联系挂牌公司负责人,主办券商将严格按照《终止挂牌决 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终止挂牌期间的持续督导义务,接受投资者 咨询,并以风险提示公告的形式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终止挂牌事项。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将对鸿立光电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 变更为“摘牌鸿立”。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鸿立光电的持续督导义务,恢复交易期间及终止挂牌 后,主办券商将接受投资者咨询,了解公司及股东诉求,听取股东的建议,并 将采取措施争取使股东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挂牌公司联系人:张昆鹏
联系电话:18667837628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疏孟宇
主办券商投资者咨询电话号码:13515601366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 做出投资决策。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终止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
发(2021)860 号)
华安证券
2021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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