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834180 证券简称:鸿立光电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2018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和召集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 5月 21 日(星期一)上午 9:00
结束时间:2017年 5月 21 日(星期一)上午 11: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浙江亚辉律师事务所,饶进平、蒋肖剑律师
(七)会议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霞浦浦泉路8号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公司股东及董监高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公司股东及董监高无偿为公司提供资金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补充确认2017 年关联交易的公告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
—5:00
(三)登记地点:
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智平
2、联系电话:0574-86897731 传真:0574-86897732
3、电子邮箱:zhiping.liu@nb-pungo.com
4、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霞浦浦泉路8号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自行承担。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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