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3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34180 证券简称:鸿立光电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13,470,799.45元,未弥补亏损13,470,799.45元,公司实收股本25,105,200.00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议案,并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公司由于以下主要原因产生亏损从而导致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资本的三分之一:
1、2018年公司对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部分大客户的产品要求评估不足,高估了自身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能力,产品大批量的报废,成本管理失控,从而出现严重亏损。
2、2018年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但销售价格并未同时上涨,销售毛利率远低于2017年。
3、公司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较以前年度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期间费用仍然持平,营业利润大幅度亏损。
三、拟采取的措施
公告编号:2019-009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已经积极采取了措施,具体如下:
1、公司将通过积极拓宽销售渠道和行业领域、开发新的契合公司产品的市场,优化销售报价,促进企业持续快速稳定发展。
2、公司内部加强流程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改进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不良率。
3、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和各项费用,实施全面有效的预算管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管理层对目前亏损的内在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采取了有关对策拓宽行业领域,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生产成本和费用。目前,公司商业模式、产品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未出现重大不利因素影响,未出现银行贷款等债务无法按期偿还情况。公司未弥补亏损虽然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但公司将积极履行上述措施,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五、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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