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3
公告编号:2019-010
证券代码:834180 证券简称:鸿立光电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公司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及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交易方 预计发生额
借款 借款给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宁波鸿实汽车部件有 1500万元
限公司
采购 公司采购钢材等原材料 宁波鸿实汽车部件有 300万元
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宁波鸿实汽部件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陈伟民先生控制的企业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霞浦工业园区永定河路7-10号1幢1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霞浦工业园区永定河路7-10号1幢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陈伟民
实际控制人:陈伟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汽车部件及模具的设计,开发,生产,组装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告编号:2019-010
二、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向关联方宁波鸿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采购钢材等原材料参考市场同类型原材料的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联方宁波鸿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借款项,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借款利率与市场同类型贷款利率接近(中小民营企业无担保贷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四、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六、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9-010
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