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9
华安证券
关于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安证券作为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 重 大 债 务 违 约 等 财 务 风 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0 年 8 月 12 日,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
波证监局”)因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能按规 定及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 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宁波证监局根据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监督管理措施。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未能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
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目前仍处于经营停滞的状态,主办券商也无法及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取得联系,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 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作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7 号
华安证券
2020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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