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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8-13 16:04:42 股吧网页版
黎明钢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13


证券代码:834185 证券简称:黎明钢构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黎明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8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宁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8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告《2021 年半年度报
告》(公告编号:2021-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朱宁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1 年 6 月 27 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
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须进行换 届选举。经控股股东朱宁提名朱宁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经查询朱宁女士 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 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会将上述被提名的董事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所有董事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 任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朱宁女士,中国国籍,1962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营师,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1983 年 7 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83 年 8 月至 1991 年 3 月,就
职于厦门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1991 年 3 月至 2000 年 12 月,就
职于福州市福厦商贸有限公司;2001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有限公司、股份公 司,曾任有限公司监事、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杜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1 年 6 月 27 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
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须进行换 届选举。经控股股东朱宁提名杜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经查询杜琦先生 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 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会将上述被提名的董事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所有董事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 任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杜琦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出生,硕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毕业于北京钢铁学院冶金机械专业;2006 年获取武汉大学 EMBA 硕士学位。
1984 年至 1989 年就职于中国有色金属十建三公司,任工程队长;1990 年至
2000 年就职于中国有色十六冶厦门分公司,任总工程师; 2001 年至今,就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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