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5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4189 证券简称: 惠同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七十八条 投资者与 第一百七十八条:投资者与公司之间发生的
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
公司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 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
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 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
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
公告编号:2022-013
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
过提供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
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
解决方案。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 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 记为准。
二、 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为适应新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 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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