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7-18
证券代码:834189 证券简称:惠同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浙江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同股份”或“公司”) 拟向浙江蓝碧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出售艺术原纸生产线及相关的配套设备(不含配电设施及扩建的厂房、污水处理),评估价值
为 844.29 万元,扣除污水处理设施折后价值 72.108 万元计 772.182
万元。经公司与浙江蓝碧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友好协商,该等机器设备的出售价款为 774.918 万元。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
之 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 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51,092,684.84 元,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为 27,855,201.35 元。本次出售资产的账面价值和交易价格均为 774.918 万元,占期末总资产的 15.17%。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施经羽为公司的董事同时是浙江蓝碧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 股东,浙江蓝碧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是浙江蓝碧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董事陈钦祥是浙江蓝碧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出售机器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施经羽为浙江蓝碧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董事陈钦祥为浙江蓝碧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故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交易对方的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蓝碧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遂昌妙高街道牡丹亭东路 358 号
注册地址:浙江遂昌妙高街道牡丹亭东路 35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钦祥
实际控制人:浙江蓝碧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文化创意类纸制品(包括文化创意原材料)的研
发、加工、销售;造纸原材料、化工材料销售。
注册资本:65,000,000 元
关联关系:施经羽为公司的董事同时是浙江蓝碧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浙江蓝碧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蓝碧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61.54%的股份,董事陈钦祥是浙江蓝碧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艺术原纸生产线及相关的配套设备(不含配电设施及扩建的厂房、污水处理)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__3、交易标的所在地:浙江遂昌妙高街道牡丹亭东路 358 号
(二)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 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 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
公司已委托丽水经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出售浙江蓝碧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相关资产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 844.29 万元,扣除污水处理设施折后价值 72.108 万元计 772.182 万元。经公司与浙江蓝碧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友好协商,该等机器设备的出售价款为 774.918万元。
四、 定价情况
参照评估公司的评估价和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
五、 交易协议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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