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27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34189 证券简称:惠同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 年 10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 2 名在册自然
人股东和2名新增法人股东共计发行11,36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20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3,632,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名下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浙江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并经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853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并经 2016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0 年 1 月,全国股转公司制定并发布了《股票定向发行规则》、《股票定
向发行指南》,公司根据定向发行业务新规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重新修
订,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 2020年 10 月 28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上述议案经 2020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
公告编号:2023-020
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与浙江遂昌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
自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之日起,公司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合法合 规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注销日(2023 年 6 月 16 日),募集资金 13632000.00 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项目建设及支付相关银行手续费。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3,632,000.00
(二)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4,773.12
其中:利息收入 4,773.12
(三)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3,636,771.99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