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6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4193 证券简称:大川新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大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5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朱海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15
该报告内容详见已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浙江大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运作持续稳定、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股东及监事会提名吴明红和周元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林丽共同组建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任期 3 年,自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履行职责。在此之前,仍由第三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公告编号:2024-015
吴明红和周元泉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要求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大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大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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