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2
证券代码:834221 证券简称:华畅科技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华畅科技(大连)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华畅科技(大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由大连华畅网信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公司在辽宁省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华畅科技(大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辽宁省大连市凌水路 300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建立和完善公
司制度,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使公司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收益回报。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5G 通信技术服务;卫星通信服务;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数字家庭产品制造;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外包服务;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导航终端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知识产权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终端测试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网络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住房租赁。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关为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票均采取记名方式,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壹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为:
序号 姓名(名称) 股份数额(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
1 张帆 8,800,000.00 33.8462% 净资产折股 2015.05.05
2 丁放 3,89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