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9
公告编号:2021-008
证券代码:834237 证券简称:皖江金租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9 年及以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的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14 号——收入》;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2019〕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3 号”);
(3)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 号)(以下简称“财会〔2020〕10 号”)。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1.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作为新三版挂牌企业,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将其他负债中
预收账款人民币 229,447,869.50 元重分类至其他负债中的合同负债披露。除上述重分类影响外,采用新收入准则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解释第 13 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 13 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
公告编号:2021-008
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解释第 13 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3 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
解释第 13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财会〔2020〕10 号允许企业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
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公司选择不采用该租金减让规定的简化方法。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执行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 号)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执行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 号)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当期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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