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27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34237 证券简称:皖江金租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公司
经营发展和战略规划,为提高管理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履行相关申请和审核手续。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出席且未授权他人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出
公告编号:2021-021
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项投赞成票的股东)权益,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对异议股东采取承接其股份的保护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承接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出席且未授权他人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股东或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未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申请承接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因股份承接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自公司披露《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所持股票不存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的股东;
7.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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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接价格
承接价格原则上以异议股东购买时的成本价为准(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
(三)承接有效期限
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
挂牌后 1 个月内,为本次申请承接股份的有效期。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承接申请材料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若以邮寄送达,则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等方式交付至公司。
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承接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不再承担上述承接股份义务。
(四)承接申请材料
包含: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承接申请书原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号码、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五)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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