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5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34250 证券简称:福岛精密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大连福岛精密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12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郑黎明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大连福岛精密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议案1.议案内容:
为了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增强未来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指标,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
公告编号:2023-024
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0 月 25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
上发布的《福岛精密:关于大连福岛精密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编号:2023-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项》议案1.议案内容: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其相关手续;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6)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3-024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0 月 25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www.neeq.com.cn)上发布的《福岛精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大连福岛精密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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