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精密因未披露累计489.51万元关联交易收到警示函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11月29日,福岛精密因累计489.51万元关联交易事项未提交审议、履行信息披露,收到了大连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公告显示,2022年4月至2022年年底,福岛精密累计向索辰金属工业(大连)有限公司(简称“索辰金属”)实现销售金额约489.51万元,占福岛精密全年营业收入的10.12%。经查,从2022年4月至今担任福岛精密董事的赵王明同时也是索辰金属的法人代表、总经理,由此索辰金属与福岛精密构成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亦属于关联交易。
大连证监局表示,福岛精密未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10月修正)》第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同时,公司董事长郑黎明、董事会秘书徐淑丽和赵王明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因此,大连证监局决定对福岛精密、郑黎明、徐淑丽、赵王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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