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7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834250 证券简称:福岛精密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大连福岛精密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大连福岛精密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连福岛精密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回购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目的:为了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增强未来投资者信心,维护 投资者利益,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指标,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 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方式:本次回购方式为要约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 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为 1.10 元/股。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450 万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12.26%。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495 万元,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
(五)回购实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
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要约期限自要约公告披露的次一交易日起 30 个自然
日。
公告编号:2024-002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预受股份数量 3,700,000 股,已回购股份数量 3,700,000 股,占总股本比例
10.08%,占拟回购总数量比例 82.22%,回购资金总额 4,072,075.70 元(含过户费、经手费)。
本次要约回购期间,公司不涉及权益分派事项。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回购期间,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对回购股份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信息披露,具体如下:
1、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3-024)、《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 025)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同日,主办券商国融证券披露 了《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福岛精密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之合法合 规性意见》
2、2023 年 11 月 2 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3、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披露《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8)。
4、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9)。
5、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披露《开始接受申报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
037)。
6、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披露《关于要约回购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3-038)。
7、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披露《关于要约回购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3-040)。
8、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披露《关于要约回购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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