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834250 证券简称:福岛精密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大连福岛精密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情况
1、公司根据发展的需要及经营性资金需求,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额度为 1000 万元,期限为 12个月,可循环使用。该笔贷款由郑黎明、谢军为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以实际合同为准,以上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2、公司根据发展的需要及经营性资金需求,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借款,金额 500 万元,期限为 12 个月,可循环使用。该笔贷款由郑黎明为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600 万元,以上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大连甘井子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联董事郑黎明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受益的交易行为,可免于按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免予按照关联交易披露,因此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4-029
三、公司申请贷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向银行申请贷款系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经营性资金需求,对公 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关联方无偿为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解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问题,不会对 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产生任何损害。
一、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大连福岛精密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大连福岛精密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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