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4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34250 证券简称:福岛精密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大连福岛精密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连福岛精密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连福岛精密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3)。
一、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交易系统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根据回购股份方案的内容,本次回购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300,000 元,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3,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9.09%。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合法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在《大连日报》上刊登了《大连福岛精密零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进行公告。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期间:2024 年 9 月 24 日-2024 年 11 月 8 日,工作日 9:00-17:00
公告编号:2024-037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苏家村大连福岛精密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黎明
电话: 13940998001;0411-87847306-806
传真: 0411-87847308
3、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二、其他信息
本次回购并注销股份的后续程序,以及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程序,尚需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进行操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知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在《大连日报》刊登的公告
大连福岛精密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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