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834255 证券简称:上讯信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上海上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
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
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职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董
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
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保障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为董事正常履行职责
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二章 董事会提案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
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第六条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意见。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1)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2)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3) 监事会提议时;
(4) 总经理提议时;
(5) 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6)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按照本规则第七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
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
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 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3) 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4) 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5) 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
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在收到第八条所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
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
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十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三章 会议通知
第十一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当分别提前十日
和五日将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
提交全体董事、监事以及总经理。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
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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