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公告编号:2022-015
证券代码:834263 证券简称:黔中泉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贵州黔中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4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吉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1 人。
董事彭腾因个人原因缺席,委托董事赵自力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2-015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吉星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吉星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续聘吉星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续聘王晓健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雨灿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信息披露负责人;聘任余红芸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核查,上述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为 2022-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2-015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贵州黔中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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