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26
公告编号:2023-026
证券代码:834263 证券简称:黔中泉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贵州黔中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贵州黔中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解散公司进行清算,并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于 2023 年 9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贵州黔中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拟解散清算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针对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做出承诺,承诺愿意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具体如下: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1、按持有股份比例分配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2)未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已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是未投赞成票的股东;(3)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4)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5)自公司披露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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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按照解散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给予按持有股份比例分配。
(二) 分配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分配数量
分配股份的数量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 分配价格
以公司解散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持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五) 申请分配的方式
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进行分配。
(六) 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舟毅
联系电话:0851-82519810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云岭东路印象康城 1 栋 1 单元 1 层 1-4 号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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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的情形。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四、 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贵州黔中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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