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3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34270 证券简称:远大特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对主办券商与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大特材”)因未按约定支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费用,海通证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相关规定履行了单方解除与公司持续督导协
议的程序并向股转提交相关备案材料,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收到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对海通证券和远大特材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
的函》,海通证券与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3 年 10 月 13 日起解除。
二、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根据《指引》第四十八条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
目前暂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应对,做好各项经营工作,积极联系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持与公司中小股东的有效沟通,积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告编号:2023-022
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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