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0
公告编号:2023-031
证券代码:834270 证券简称:远大特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纪律
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关于给予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11 月 10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1 月 1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曹衍学 董监高 董事长、总经理、信息披
露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3-031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止 2023 年 8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曹衍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曹衍学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信息披露规则等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
公告编号:2023-031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关于给予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323 号文件
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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