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09
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834270 证券简称:远大特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终止挂牌决定复核申请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特材”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
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41 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的决定》”)。因远大特材未能在持续督导协议解除后三个月内与其他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远大特材股票挂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前述期限内,公司未就终止挂牌事项提出复核申请。
二、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和终止挂牌日期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
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起复牌,并
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
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远材”。
公告编号:2024-026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 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 公司联系人:王开清
联系电话:18678382353
邮箱:qiheyuanda@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开发区园区北路路南
(二) 券商联系人:薛紫嫣
联系电话:021-23187579
邮箱:ziyan930@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888 号海通外滩金融广场
五、 其他说明
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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