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7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 F12 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无锡威达智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达智能”)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对威达智能 2023 年度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2023
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威达智能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的议案》,且该议案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
经公司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 1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9.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300,000.00 元,缴存银行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山支行,账号为78070122000431094。该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经中审亚太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出具中审
亚太验字(2023)000037 号《验资报告》。
2023 年 6 月 29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了股转函〔2023〕1238 号《关于同意无锡威达智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
2023 年 8 月 2 日,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无锡威达智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监事不足半数,上述议案直接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3 年 11 月10 日,上述议案经公司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 33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3,200,000.00 元,缴存银行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账号为 86021110000080938。该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23)000091 号《验资报告》。
2023 年 12 月 14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了股转函〔2023〕3298 号《关于同意无锡威达智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
2024 年 1 月 9 日,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
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当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1 年 11 月 17 日经
公司召开的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2023年第一次定向发行
2023年 5月 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 6月
12日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拟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资金的缴存银行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账户名称为无锡威达智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账号为78070122000431094。该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78070122000431094 9,300,000.00 0.00
司无锡惠山支行
2023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 年 11
月10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股票定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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