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4289 证券简称:西麦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州西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不
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州西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西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及
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广州西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向投资者全面、完整地传递公司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严格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制订的相关规则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互动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在投资者中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二)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
(三)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四)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内容与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的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
(二)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三)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四)其他相关机构。
第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策略和经营方针 等;
(二)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 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 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
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 企业文化建设;
(六) 投资者关心的其它信息。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 信息披露,包括法定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以及非法定的自愿性
信息披露;
(二) 股东大会;
(三) 网络沟通平台;
(四) 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
(五) 现场参观和座谈及一对一的沟通;
(六) 业绩说明会和路演;
(七) 媒体采访或报道;
(八) 邮寄资料。
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进行沟通,沟通方
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
第八条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的档案制度,投资者关系活动
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二)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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