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34295 证券简称:虎彩印艺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具备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就《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及旗下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备真实、合理的商业背景,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旗下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及旗下公司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本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公告编号:2024-020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田秋生、徐焱军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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