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7
天津振威国际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经海五路一号院 13 号楼振威展览大厦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视频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学山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写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天津振威国际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学山、邓小辉、丁颖、孙宇继任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提名吴金芳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组 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查,上述人员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
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战略发展的需要,经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 协商,双方拟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并与其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 导协议》,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 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
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拟由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双方拟就前述事项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
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业务指南》等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天
津振威国际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 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变更
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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