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0
公告编号:2023-050
证券代码:834324 证券简称:安碧捷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重庆安碧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2020 年 11 月 19 日收到重庆市铜梁区人
民法院送达的(2019)渝 1051 民初 4464 号《民事判决书》、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渝 01 民终 741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股东重庆安碧捷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碧捷集团”)、重庆汉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釜投资”)、蒋进萍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股东刘林标股权回购款 10,000,000.00 元及投资回报,投资回报计算以 10,000,000.00 元
为基数,按年利率 12%执行,计算期间从 2015 年 6 月 23 日起至回购股权款付
清之日止,本公司对上述三名股东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相关公告已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网址 www.neeq.com.cn,公告编
号 2019-012、2020-025、2020-029。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因承担上述
连带清偿责任共计支付案件执行款 2,737,721.94 元。
本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7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安碧捷集团补偿公司在刘
林标案中所蒙受损失的补偿款共计 2,975,184.54 元,其中补偿公司因支付案件执行款造成的资金损失 2,737,721.94 元,补偿资金利息损失 237,462.60 元。至此,刘林标案对公司资金方面的影响已全部消除。
特此公告。
重庆安碧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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