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01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34328 证券简称:鸽德新材 主办券商:诚通证券
焦作鸽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焦作鸽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卢光明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卢光明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期间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方式 交易数量(股) 交易均价 交易金额
(元/股) (元)
2023/08/25 买入 大宗交易 428,000 1.05 449400.00
2023/08/28 卖出 竞价交易 100 1.45 145.00
2023/08/28 卖出 竞价交易 100 1.49 149.00
二、 本次事件的处理
(一)公司经与卢光明确认,卢光明买入与卖出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二)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由
公告编号:2023-024
于上述交易买入及卖出时点发生在六个月内,卢光明按照《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将本次短线交易涉及的 200 股股票所得收益 84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金额,全数上交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光明已将上述获利全部上缴。
(三)卢光明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因本次短线交易而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表示今后将加强相关业务学习,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公司对上述短线交易给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焦作鸽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9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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