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02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834329 证券简称:博洋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苏州博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核心员工认定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空、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期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博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拟提名
许朱男、徐顺鑫、陈峰 3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的《苏州博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 月 21 日向全体员工对核心员工名单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 截
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未对提名员工提出异议。
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上述 3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认定许朱男、徐顺鑫、陈峰 3 名员 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同意将《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公告编号:2023-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苏州博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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