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3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34335 证券简称:蓝岛环保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海南蓝岛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搬迁补偿款未足额收回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搬迁补偿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西钦州石化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广西钦州石化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5)》及石化产业园区封闭运行的有关规定,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钦州港管委会”)对我司全资子公司广西钦州蓝岛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蓝岛”)厂区所在国有建设土地使用
权进行收回。2022 年 5 月 31 日,钦州蓝岛与钦州港管委会签署了《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以下简称“《收回协议》”),约定钦州港管委会收回钦州蓝岛位于原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钦州港大道西侧、亚路江-佛子坳 110KV 供电线路东侧、中石油管廊南面 99.65 亩用地,并向钦州蓝岛支付补偿费用人民币 120,469,000 元。补偿费用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分两次支付完毕(公告编号:2022-021)。
二、钦州蓝岛搬迁工作进展
《收回协议》生效后,钦州蓝岛即开始开展搬迁工作,并于 2022
公告编号:2023-002
年 12 月初完成搬迁工作,土地交付钦州港管委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钦州蓝岛与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已在新地块上陆续开展新项目建设,
其中气膜堆棚已于 2023 年 1 月 1 日完工并交付使用。
三、搬迁补偿款收款进展
2022 年 6 月 29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钦州港管委会分别向
钦州蓝岛支付补偿费用 26,140,700 元、10,000,000 元,至此,钦州港管委会已按照《收回协议》约定完成第一笔补偿费用 36,140,700 元的支付。
2022 年 9 月 29 日,钦州港管委会向钦州蓝岛支付补偿费用
18,000,000 元。截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钦州港管委会共向钦州蓝
岛支付补偿费用 54,140,700 元,尚有 66,328,300 元补偿费用未支付。
四、钦州蓝岛对于钦州港管委会未按期支付补偿费用采取的应对措施
《收回协议》生效后,钦州蓝岛一直与钦州港管委会保持积极沟通。对于钦州港管委会未依约支付补偿费用的违约行为,钦州蓝岛已多次向钦州港管委会发函进行催告,但钦州港管委会以财政资金紧张为由未履行。目前,钦州蓝岛计划向钦州港管委会发送律师函,拟通过法律手段来加快补偿费用的收回进度。
五、钦州港管委会未按期支付补偿费用对公司的影响
补偿费用未及时到位给钦州蓝岛的项目建设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不仅导致钦州蓝岛在建项目建设缓慢,融资困难,同时还导致搬迁新
公告编号:2023-002
地块土地出让金、建设工程款等无法及时支付,进而对公司资金周转造成一定影响。
剩余搬迁补偿费用的给付具体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蓝岛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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