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34335 证券简称:蓝岛环保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海南蓝岛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遵照执行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和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告编号:2023-017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地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 √否
公告编号:2023-017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海南蓝岛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海南蓝岛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海南蓝岛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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