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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29 15:51:23 股吧网页版
蓝岛环保: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9


证券代码:834335 证券简称:蓝岛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海南蓝岛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经公司 2023 年 8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海南蓝岛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海南蓝岛环保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证券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及公司章程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银行借款、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和质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以及债务性融资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单项金额及年度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在 15%以上、30%以下的投资事项,包括股权投资、经营性投资、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等;金额在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下,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进行的投资事项;但涉及运用发行证券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累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值 30%以上、50%以下的资产抵押、质押事项;

(三)除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四)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融资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在 40%以上、60%以下的债务性融资事项(发行债券除外);融资后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60%、但单项金额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下的债务性融资事项(发行债券除外);

(五)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 20%以上、30%以下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六)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在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 0.5%以上(含 0.5%)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且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必须报股东大会批准;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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