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9
证券代码:834335 证券简称:蓝岛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海南蓝岛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修订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办法经公司 2023 年 8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南蓝岛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 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 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 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海 南蓝岛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并有机统一的投资理念;(五)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包括:(一)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四)投资者关系顾问;(五)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政府部门;(六)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八条 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公司的发展战略;(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五)公司的文化建设;(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九条 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一)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二)年度报告说明会;(三)股东大会;(四)公司网站;(五)分析师会议和说明会;(六)一对一沟通;(七)邮寄资料;(八)电话咨询;(九)广告、宣传单或者其他宣传材料;(十)媒体采访和报道;(十一)现场参观;(十二)路演;(十三)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方式。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十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要求的平台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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