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1
证券代码:834342 证券简称:慧云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泰兴市襟江投资有限公司、泰兴市港口集团有限公
承诺主体名称
司、泰兴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收购人承诺
承诺期限 长期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事项的内容
收购人泰兴市襟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
兴襟江”)与控股股东泰兴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港口集团”)、泰兴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中对同业竞争做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将不以任何形式开展对与慧云股份经营相同或类似之业务的投入,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慧云股份的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以避免对慧云股份的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若慧云股份进一步拓展其产品或业务范围,导致在后续经营期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企业将自本公司获得公众公司控制权之日起 24 个月内,按照新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在符合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综合运用资产重组、业务调整、委托管理、资产注入、剥离等多种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二)关于规范与公众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收购人泰兴襟江与控股股东泰兴港口集团、泰兴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关于规范与公众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中对关联交易做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与慧云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公司将规范关联交易。
2、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将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包括回避表决等合法程序,不通过关联关系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任何有损慧云股份和慧云股份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关
联交易。
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将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慧云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公司的资金、资产,亦不要求慧云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
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慧云股份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作出赔偿。
5、上述承诺的有效期限至本公司不再控制慧云股份为止。”
(三)关于限售期不转让股份的承诺
收购人泰兴襟江出具了《关于限售期不转让股份的承诺》,承诺如下:
“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对外直接或间接转让本公司所控制的慧云股份的股份,但本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前述 12 个月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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