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03
公告编号:2021-004
证券代码:834363 证券简称:衡标检测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6947729871
承诺主体名称 东莞市炜业投资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回购股份)
自公司审议通过终止挂牌事宜之股东大会决议及炜业投资
承诺开始日期 审议通过本次摘牌事宜股份收购之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以
孰晚为准)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自公司审议通过终止挂牌事宜之股东大会决议及炜业投资
承诺履行期限 审议通过本次摘牌事宜股份收购之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以
孰晚为准)至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后)
公告编号:2021-004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东莞市炜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业投资”)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
承诺内容: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回购对象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1、回购对象申请回购的异议股东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② 未参加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③ 在回购/收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回购/收购申请,要求炜业投资或炜
业投资指定的相关方收购其股份的股东;
④ 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⑤ 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
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⑥ 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2、回购数量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炜业投资或炜业投资指定的相关方收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3、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挂牌公司股票时的成本价格。
4、回购有效期限自公司审议通过终止挂牌事宜之股东大会决议及炜业投资审议通过本次摘牌事宜股份收购之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以孰晚为准)至终止挂牌后1 个月内。异议股东需在回购有效期内通过书面方式向公司提交回购申请;上述期限内未通过书面方式向公司提交回购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并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回购/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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