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1
证券代码:834363 证券简称:衡标检测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 护广东 衡标检测 技术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广 东衡标 检测技 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 组织 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 管办法》)、《全 —章程必备条款 》、《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 务规则(试行 )》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以下简称《业务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 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监管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 范性 份转让系统公 司”)的相关规定和其 他有关
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 份额获得股 利和 (一)依照其 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 股利和
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 持、参加或 者委 (二)依法请 求、召集、主持、参加 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 ,并行使相 应的 派股东代理人 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 相应的
表决权; 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 督,提出建 议或 (三)对公司 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 建议或
者质询; 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及本章程的 规定 (四)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 的规定
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 册、公司债 券存 (五)查阅本 章程、股东名册、公司 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 事会会议决 议、 根、股东大会 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 决议、
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 ,按其所持 有的 (六)公司终 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 持有的
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合并、分 立决 (七)对股东 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 章程 (八)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
规定的其他权利。 规定的其他权 利。公司应当建立与股 东畅通
有效的沟通渠 道,保障股东对公司重 大事项
的知情权、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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