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8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34370 证券简称:威旗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广东威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分行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资产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归还他行同类合规贷款(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贷款,综合授信额度为 500 万元,期限为 12 个月,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赖华生先生、叶青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公司所有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以上银行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为准。在取得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后,在授信额度内的具体贷款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要由公司管理层确定。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拟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资产质押的议案》,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包括接受担保在内的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4-040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赖华生
住所:广东省市珠海市香洲区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叶青
住所:广东省市珠海市香洲区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赖华生、叶青为本次公司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该事项为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无偿保证行为,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业务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归还他行同类合规贷款(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贷款,综合授信额度为 500 万元,期限为 12 个月,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赖华生先生、叶青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公司所有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以上银行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以银行与公
公告编号:2024-040
司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为准。在取得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后,在授信额度内的具体贷款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要由公司管理层确定。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和推动业务发展,对公司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企业日常经营性贷款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能够确保公司业务稳定增长,有利于公司价值最大化,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威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威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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