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4376 证券简称:冠新软件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冠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后适用)》,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报审计机构专业尽责,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证的原则,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坏账核销事项符合事实,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告编号:2024-014
独立董事:周新鹏、丁辉、陈守忠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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