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34376 证券简称:冠新软件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冠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冠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理财产品作为现金管理手段。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委托理财的资金仅限
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资金可以滚动投资,即在理财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含)。
(四) 委托理财期限
投资的理财产品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4-008
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投资于委托理财产品的事项,董事会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股东大会通过的委托理财事项议案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具体业务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 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不可避免的面临:宏观经济、金融市场波动的系统风险;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人风险;理财产品运作及投资标的收益风险;政策变化风险;税务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公司将密切监控包含上述风险在内的各种风险因素产生、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投资策略。但在最极端的情况下,可能损失投资理财产品的全部本金。
2. 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管理,建立登记薄,及时分析和持续跟踪理财产品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财务部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状况进行全面复盘。内审部定期、不定期对理财产品涉及的资金收支、业务开展情况和内控流程进行检查。公司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适当提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公告编号:2024-008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冠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冠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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