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7
证券代码:834376 证券简称:冠新软件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冠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十三条: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七十二条: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 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的股 董事会及符合相关规定的股东可以征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 集股东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当采取无当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 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
人充分披露信息。 露信息。
第九十七条: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 第九十六条: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成: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 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二)删除条款内容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设独立董事。董事会设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非独立董事也不得接受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需说明理由。
第五十二条(部分)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第七十六条(部分)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九十五条(部分)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履行其职权。
第一百一十条(部分)董事会设独立董事的,还必须同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一百一十一条(部分)董事会设独立董事的,对于根据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提案,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讨论有关提案前,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宣读独立董事达成的书面认可意见。
第一百一十三条(部分)独立董事应当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司聘任 3 人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需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机构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控制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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