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7
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834376 证券简称:冠新软件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冠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监管规则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地核查后,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 关于公司《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审查相关材料,并基于对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及企业长期发展的深入考量,我们作为独立董事,针对《关于公司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理解公司提出此议案是出于当前战略规划的调整及未来发展方向的重新定位。因此,我们在充分权衡利弊后,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审查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洪继群先生、包培文先生、鲁清泉先生、刘静波先生、张生太先生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冠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冠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38
独立董事:丁辉、周新鹏、陈守忠
2024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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