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19
证券代码:834397 证券简称:新安金融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安徽新安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开挂牌出售公司持有的芜湖地区部分房产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通过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交所”)公开挂牌出售公司持有的芜湖市镜湖区利华锦绣家园 1#楼 01-05 号五套共计 868.06 平方米沿街商铺(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标的”)。本次交易需要在长交所公开征集投资者,交易价格将以 894.1 万元为底价,在长交所公开招拍挂确定。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目前,公司在长交所公开招拍挂程序已完成,芜湖远恒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恒资产”)向公司及长交所出具报价函,报价金额为 8,941,018.00元,经长交所确认后,远恒资产与长交所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2022 年 9 月16 日,公司与远恒资产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远恒资产系公司股东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目前交易对象已确定,本次公告内容系根据上述进展情况,在原《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基础上补充更新了“一、交易概况”、“二、交易对方的情况”、“四、定价情况”、“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七、备 查 文
件目录”相关内容。除此之外,公告其他内容未进行任何修订,特此说明!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第三十五条 (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资产总额为3,042,943,989.42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权益总额为 2,573,978,771.13 元。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账面值为 9,777,746.26 元。
(一)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比例为:9,777,746.26/3,042,943,989.42=0.32%;
(二)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9,777,746.26/2,573,978,771.13=0.38%。
(三)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出售资产情况及计算过程
公司连续出售的资产情况如下:出售新安资产所持华融消费金融 6.7%股权,账面价值为 72,771,854.41 元;出售新安资产所持安世亚太股权,账面价值为249,999,997.86 元;出售芜湖镜湖区利华锦绣家园 1#楼 01-05 号五套沿街商铺,账面价值为 9,777,746.26 元;出售滁州市全椒北路 1 号房产账面价值为
19,860,584.16 元。
连续出售资产总额累计金额=72,771,854.41+249,999,997.86+9,777,746.26+19,860,584.16=352,410,182.69,占公司 2021 年资产总额比例 11.58%。
连续出售资产净额累计金额=72,771,854.41+249,999,997.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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