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0
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834397 证券简称:新安金融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安徽新安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南翔万商(安徽)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10.5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91,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9,00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合肥
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溪路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原因
本次质押原因系南翔万商(安徽)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关联方安徽省南翔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溪路支行融资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三)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质押是南翔万商(安徽)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关联方安徽省南翔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溪路支行融资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南翔万商(安徽)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安徽省南翔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本次股权质押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3-014
二、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南翔万商(安徽)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006,622,516、52.98%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671,081,678、35.32%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006,000,000、52.95%
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历史情况
(一)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83,851,800 股质押给安徽
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总股本的 4.41%,用于为融入资金提供质押
担保,已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完成解除质押登记,此次股权质押已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公告(详见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二)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15,000,000 股质押给安徽
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总股本的 16.58%,用于为融入资金提供质押担保,
已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完成解除质押登记,此次股权质押已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公告(详见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三)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85,000,000 股质押给安徽
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总股本的 9.74%,用于为融入资金提供质押担保,
已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完成解除质押登记,此次股权质押已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公告(详见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四)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74,220,000 股质押给合
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花支行,占总股本的 9.17%,用于为融入资
金提供质押担保,已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完成解除质押登记,此次股权质押已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公告(详见公司公开转让
说明书);
(五)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47,000,000 股质押给中国
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占总股本的 13.00%,用于为融入资金提供质押
担保,已于 2016 年 9 月 16 日完成解除质押登记,此次股权质押已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公告(详见公告 2015-001);
(六)于 2016 年 7 月 1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500,000,000 股质押给徽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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