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0
证券代码:834415 证券简称:恒拓开源 公告编号:2024-109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及第一个
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及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及《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届满,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
的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通过《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独立董事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2023 年 9 月 12 日,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出具了《北
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4)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过户确认书》,“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所持有的 3,506,5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恒
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50%,过户价格 1.97 元/股;
(6)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及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及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议案》。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情况
根据《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
和持有人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12 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50%;
第二个解锁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24 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5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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